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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此间》TXT全集下载_21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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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有人替她试探了孟寻的真心。

那日,一天兵发现她身上有妖气,以私通妖界为名,将她打入了天牢。

飞来横祸啊。

不对,她身上怎么有妖气?

也对,妖王的那刀在她身上劈开的伤口到现在还没愈合呢。

伤口……唔,她忍不住又想到孟寻了。

一日不见,如隔三秋。

她想孟寻了。

她还跟孟寻商量好了明天继续让孟寻亲自给她上药呢!吹了,现在全吹了!

她正愤愤不平着,忽闻一天将传下天帝谕令,是要将她贬下人界。

花神跑去为她求情,不成,毅然同她一起下凡渡劫。

不巧,实属不巧。她第一次投胎,竟投了一个夭折的命。重新投了一个,刚好也姓宋。

作为神仙时不敢诉说的相思,全在那个雪夜里的一吻上倾泻。

宋连衡终于恢复了记忆。

可她刚刚恢复记忆,却忽想起,花神退位了。

如今,她接替了那人花神之位。

孟寻呢?她在哪儿?

她问风神,风神却道,“迟了。”

《仙录志》载,“元启三万九千四百三十九年,瀛洲玉雨之神陨。桃花仙人率众人为其送葬,葬于花界一梨花树下,待其元神重聚,方可重回世间。”

宋连衡忽然想起她历劫刚刚归来的那段日子。

那时候,孟寻刚刚辞去花神之位,风神归位,孟寻到天界同风神告别时,遇见了她。

宋连衡见了她就想躲,于是立马转身离开。

那时的她不记得有关孟寻所有的一切,只记得孟寻冷冰冰不爱说话,凶巴巴的。

“花神。”是的,那时宋连衡已是花神了。孟寻喊住了她。

宋连衡讪讪一笑,“你好。”

待宋连衡跑远后,孟寻蹙着眉问风神,“她怎么见了我就跑?为什么好像不记得我了。”

风神道,“不知道,自从下凡回来后,她就奇奇怪怪的。下凡之前,我记得她还挺黏你的。”

孟寻红了红了脸,“别乱说。”

风神道,“好了,你先回去。我跟连横关系最好了,我帮你问问她去。”

送走了孟寻后,风神到了花界去找宋连衡。

宋连衡道,“风神,你来了?你说为什么天帝会派我来这里掌管花界啊?”

花界虽隶属妖界,妖界虽隶属魔界,但这花界之主的位置却由天界之主来抉择。

风神道,“谁知道呢,也许是权力大。”

宋连衡似懂非懂。

风神道,“先别说这个,你过来,我问你个事。”

“什么事啊?”

“你跟孟寻怎么了?”

“我跟她能怎么样。”

“你为什么见了她就跑,为什么总想躲着她?”

宋连衡如实回答,“她总是板着脸,我见了她就怕得想哭,而她最烦别人哭。”

她哪里是烦别人哭,她是见不得你哭。风神心道,却终是无奈一叹。

待知晓宋连衡记忆有损后,发觉自己灵力受损后的孟寻却道,“忘了也好。桃花,风神……待我去后,你们要好好帮衬她管理花界。”

幸好连衡忘了。若是连衡没忘,等她去后,连衡该怎么办呢?

你瞧瞧这个人,她都临死了,还这么不让她省心。

“桃花……我死后不要告诉她我的事。免得她白白伤情。”

“……是。”

“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……”临死前,她手里还握着一张宣纸,上面写着宋孟二字。

不知多少年过去了。有一日,花界的梨花树突然焕发了生机。

桃花仙人醉眼朦胧,笑得开怀,“是她要回来了。风神,花神呢?她又跑去哪儿玩了?”

宋连衡就没认真管理过花界一天。

风神躺在桃花树下,只道,“过几天就回来了。她不是最怕那个人吗,那个人回来了,正好治治花神。”

宋连衡刚从人间那个换了主人的边关府邸回来,她刚进花界,却见屋内书桌前立着一个人。

那人穿着一身白衫,手里执笔,垂眸认认真真地写着什么字。

是宋孟二字,不过二字而已,却写了很久。

写了无数张纸也写不完,写了近半生也写不腻。

宋连衡忽然开口,“孟寻?”

那人搁下笔,轻轻一笑,“我若是再晚回来几天,恐怕花界就要鸡飞狗跳了。”

宋连衡快跑几步,却又在仅离那人几步之时又停下来,垂着头,强忍住这多年的相思与不得相见的委屈,“你走的那天开始,我的世界就已经鸡飞狗跳了。你说我怎么这么坏,怎么就忘了你了呢。”

宋连衡心里藏着个秘密,孟寻并不知晓。

其实,妖王那一刀也没那么严重。她只是故意假装晕倒,想让孟寻抱抱她而已。幸好,孟寻当时没有发现。

孟寻心里藏着个秘密,宋连衡并不知晓。

其实,初见之时,桃林芳菲里,她漫不经心的一瞥,早已怦然心动。只是她怕被发现,又急忙垂下了头。

其实,她们心里都藏着一个秘密,对方明明都知晓,却都假装不知。

在被贬下凡历劫时,孟寻忽然伸手握住了她的,双双拥吻,难以自拔。

“孟寻,回来的时候……我们就在一起好不好?”

“嗯。”那人垂着头,眼角眉梢却都染着笑意。

归了这愿,还有一愿也是在凤唳国。

是位中举的秀才发了疯。

他屡次不中,终于得中却疯癫了。

他跳着舞,却弄丢了一只鞋子,手里拿着一本翻烂了的书,身上的青衫穿的歪歪扭扭,“让你们都嘲笑小爷我中不了,你们看看我中没中!”

他大笑着,将手里的书本高举过头顶,“看看,这都是小爷我一字一句呕心沥血所作!什么剽窃,什么不成文章!让你们整天拿着些子虚乌有的证据来讽我!”

云端,司徒献立在简默身侧,摸着下巴问,“这个愿怎么归?他都中了举了,疯病怎么治?”

简默道,“解铃还须系铃人,心病还须心药医。”

司徒献道,“好嘞,你在这儿等着,我去办!”

半晌,一群被揍得鼻青脸肿的人跪在了那举人面前。

司徒献回来后,笑着邀功,“怎么样?我让他们都道歉了。这下那个书生的心结该解了吧?”

简默有些无语,“那也不能动手打人。”

司徒献,“我是魔嘛,是恶人。恶人有自己解决问题的方式。恶人的方式,就是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。”

第44章 相思误全一篇

囚念是远近闻名的大魔头。

他遇见司徒献那天,是在一个不错的艳阳天。彼时,少年郎枕着双臂躺在树上,嘴里衔着一尾草,端的是漫不经心。

“魔头,我是来还恩的。”司徒献如是道。

囚念坐在树下,端起一碗酒饮了一口,笑道,“我还以为你忘了。还恩,嗯,怎么还呢?”

司徒献道,“滴水之恩,都当涌泉相报。救命之恩,更不能有丝毫马虎。”

囚念点点头,“嗯,在报恩之前,你先同我去个地方吧。”

入了万恶山,标着“不许进”的山洞前,囚念犹豫了会儿,回头看了眼叼着狗尾草的司徒献,又问了一遍,“真的想好了,要报恩?”

司徒献笑道,“欠别人的恩,不还会良心不安。”

囚念低下头,终于没有再说什么。

洞天石扉,訇然中开。

可是,与司徒献料想的不一样。里面竟是亮如白昼,在这不见天日的万恶山,这山洞竟是唯一拥有如此多光明的地方。

“进来吧。”囚念率先步入,司徒献尾随其后。

这件事史书是怎么写的呢?

《仙录志》上没详细写,只是删繁就简记录完以上内容,在末尾随意注了一句后事不详便算作罢了。

至于《魔录志》嘛,那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史官粗心大意,在这一天喝的酩酊大醉,因此并未将此事记录在册。

司徒献也很少回忆起这件事。

那日,囚念让他尾随,他在山洞光亮最盛之处瞧见了一人。是一名穿着嫁衣早已逝去的女子。

一排排喜烛点燃,沿着石棺摆了一圈。与人间的洞房摆设一般无二,却不会有倾盖如故,也不会有白首与共。

囚念在石棺前停下,他问道,“小伙子,有没有特别喜欢的姑娘?喜欢到连命都可以不要,见到什么好东西都想拿来双手奉上的那种?”

司徒献摇摇头。

囚念伸出手握住那女子的手,“我有。”

很多年前,囚念继任魔尊之位不久。妖界之王同魔界起了争执,他刚刚平叛了战乱,回来的路上却捡到了一只小妖。

是只还未修成人形的小兔子。

他看了看自己染着血的手,与那只前身几乎全部立起的兔子面面相觑。

临了,他染着血的手还是没有直接去触碰那兔子雪白的毛发。他用法术变了一个箩筐出来挂在身上,同时凌空将小兔子扔进了箩筐里。

久而久之,小兔子修成了人形,是位极端庄的美人。

日久生情。任凭他是铁汉也难逃,终于醉倒于这似水柔情。

可是不幸的是,妖界与魔界的战乱又起。

妖王故意挑起争端,却自食恶果,于战争中身亡。刚刚继任的小妖王年轻气盛,与魔界隔着这血海深仇,梁子自然是越结越大。

善了?怎么可能。根本不可能。

若是他妖界杀了他们魔尊,他们魔界会善罢甘休吗?

不会,自然不会,当然不会。

所以,小妖王也不肯。

有些人哪,他们心胸狭隘,他们鼠目寸光,他们卑鄙无耻,就总拿着镜子里的自己的虚影,强行借代于他人之身。

他们耿耿于怀的,也总认为别人同他们一般小肚鸡肠,斤斤计较。

大丈夫有他的宽宏大量,可小人的世界里,瞧谁都是小肚鸡肠。

起初明明是妖界狼子野心,故意挑衅滋事。到最后,偷鸡不成蚀把米,赔了夫人又折兵了却反过头来要怪罪于别人的头上。

你瞧瞧,我父王死于你们的刀刃下!小人这般怒号着。

可挑起争端的是你们啊,自食恶果难道也要怪罪于别人身上吗?大丈夫看着无理取闹的小人。明明是两败俱伤的事,为何还要乐此不疲?

可是小人他不听啊,他为了一己之私,他践踏良知啊,他蒙蔽自己的子民啊。

我们妖界同魔界之争是正义的。

于是,妖界子民前赴后继着为那人的一己之私疲于奔命。

累啊,无休无止的征战。疼啊,骨肉至亲的分离。

是谁造成了这一切?

那小人指着大丈夫,是他,全是他害得啊!

那些子民疑惑着,他害的?那个大丈夫害的?

是啊。小人循循善诱,往大丈夫身上泼着脏水。要是他乖乖地把魔界交由到我的手上,我们的战争就可以结束了。要是他乖乖的不反抗,就不会有鲜血了。

不,那些子民中有些人醒悟过来。

害我们骨肉分离的是战争,而战争是谁发起的?

哦,是他们爱戴拥护的妖王。

他们终于开始怀疑起自己爱戴拥护的妖王了。

他们的支持,究竟是团结一心,还是为虎添翼?

是的,是助纣为虐,是愚蠢至极!

傻啊,是他们不能明辨是非,是他们亲手将骨肉至亲推入死亡的深渊!

多么荒唐,多么可笑。

有句话说的是什么来着,哦,是了,是浪子回头,千金不换。

终于,在魔界的骁勇善战与妖界子民的抗议下,节节败退的小妖王受不了压力,被迫退军了。

这场祸乱终于止息。

可是,有一族遭了殃。是妖界中兔妖一族。

七界中,哦,是六界中。在六界中,天界的众神仙是道行最高的,他们向来不愿插手其他界的事。次之的,便是旗鼓相当,势均力敌的仙魔二界。再往后,才是妖界与略次一等的冥界。最后,才是人界。

兔子食草,所以修行花费时间长且道行浅。妖界往上走是魔界,可是兔子一族不杀生,所以很难修炼成魔。

小妖王打了败仗,听闻魔尊养了一只化成人形的小兔子,便大动肝火,便下令要将妖界的兔妖一族屠戮殆尽。

魔尊囚念听闻后,便将兔妖纳入了魔界名下,并助他们修炼成了魔。

可是,天界闻此却借故大作文章。

堂堂魔界之主,如此这般作为是想拉拢人心?

呸,一族小小的兔妖,能有什么改天换命的能力?值得你天界放心不下,寝食难安?

传说中的天道降下天雷滚滚,扬言,要将媚主的兔妖一族交出,就地正法。

囚念不肯,那天道便要将整个魔界的生灵全部屠杀。

“你这般不讲情理,算什么天道?”囚念如是道。

天道却冷漠地重复着一句话,“吾乃天意,尔不可违。闻令不行,格杀勿论。”

好一个天道,好一个天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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