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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侠时空流浪记 分节阅读 71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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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领因八达笑着调戏自己薪抓到的俘虏,看着身边女人年轻的身体,因八达的心中不由的有着一丝火热,脑海之中更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做一些事情了。

在聚集地等了好久,发现自己弟弟带领的队伍还没有回来,心中开始生起一些厌烦。“安达斯怎么还不回来,莫非是被俘虏迷糊了眼睛,草原的雄鹰怎么会这样没有耐心。”

因八达派了自己的手下去寻找自己的弟弟。然而,等待他的却是一个噩耗。

在手下的带领下,因八达感到了事发的地点,看到了自己死去弟弟的僵硬尸体,还有地上暗红色的血液。

因八达的笑容渐渐的消失不见了,黝黑的脸上开始浮现出寒冰似的表情。“怎么会是这样,是谁做的,我一定把他的阿爸阿妈全部杀死,妹妹姐姐变成奴隶。”因八达大声的说着,在自己的手下展示着自己对弟弟的感情。

然而因八达的心中却有着一丝欣喜,自己的弟弟死了,那么自己父亲的所有东西都会留给自己了。草原上人的心态就是这么冰冷。

带着自己弟弟安达斯的尸体,因八达回到了自己营地。

没有依靠的妇女老弱们兜兜转转,居然在日落时分来到而来阿雷斯所在的部落,祈求得到接待包容。阿雷斯的部落似乎已经熟悉了最近很多从南方逃难的人,虽然有着抗拒,但还是接纳了这些人。虽然是个小部落,但到底还是有很多人力缺口的。

张知水回到部落,手中带着两个肥硕的兔子,一个送给央金措一家,一个留下来当做今天的晚餐。以青草为生的灰兔子腿肉鲜香,肉质鲜美,是烧烤的好食材。

从草原上寻找到几颗野葱,有使用了霍刚留下的辛香料,看着在暗火堆里炙烤的兔肉,滴滴金黄色的油脂渐渐的因为火的热量而慢慢析出,滴落到火堆上,溅起一团团火焰。来到草原上,张知水可谓是顿顿吃烤肉,已经有了一点厌烦了。

火堆里的火忽大忽小,不断的跳跃。映照的两个人脸色变的绯红。

而在央金措家中,气氛确是不那么欢快,以前一向活力满满不知悲伤的那马兰黛这个时候确实那样的悲伤,点点湿气开始从她身上唯一好看的地方出现,晶莹的绿色眼睛开始浮现水雾。阿爸告诉她,她的婚礼就要取消了。

万物之间从来都是有着千丝万缕的练习,草原上也是不例外,要和他结婚的小伙子已经死去。根据从南方来到的牧人带来的消息,那个小伙子在战争之中死去。

那马兰黛若有所失,虽然和那个小伙子相处的时间并不对,她却清晰的记住了他的温暖的笑容,如同太阳般的笑容。身体虽然你并不强壮,却出奇的好看。如今这个心上人消息从远方传来,带来的不是快乐,而是忧郁。

阿雷斯的小部落从没有变的这样的热闹,很多来自南方的亲戚向他投靠,听着他们的叙述,阿雷斯的眉头渐渐的紧皱了起来。

第138章 将要到来。

雄鹰部,身为王手下的四大支柱之一的坦亚德静静的等待着两个二人的归来,按照归期,他的大儿子因八达和小儿子安达斯应该就要回来了。这次他们奉了命令,希望能够圆满完成任务。

多亏了英明伟大的王,他的生活才会这样的惬意,从一个小小的牧民混成了如今雄鹰部中掌握了五千战士的头领,真是多亏了王的赏罚公平,坦亚德相信,只要自己肯努力,就一定会在王的带领下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人。

事实也在他的希望之内,手下的奴隶越来越多,财富就越来越多,如今的他并不需要和小伙子们一起出门抢掠了,他的两个二人已经足够强壮了。

坦亚德却实等到了自己儿子们的归来,然而归来的却仅仅只有一个儿子,和另一个儿子的身体,至于小儿子的灵魂,却已经被天神给带走了。

“谁干的”坦亚德怒气冲冲,看着自己小儿子的尸体。经过了两天的颠簸,小儿子的尸体已经变得有点膨胀了,尸瘢让小儿子的脸看起来是那样的丑陋,臌胀的大肚子上满是内脏发酵的气体,经验丰富的坦亚德不怀疑那些气体会在突然之间炸开。

因八达看着发怒的父亲,脸上带着一丝悲伤,心中有着一丝窃喜。说道:“我找到弟弟的时候,弟弟就已经死了,旁边并没有替他人,不只是安达斯,还有整个小队的人都死了。”

坦亚德走到了小儿子尸体的前面,观察着小儿子受到了伤害,尸体非常完整,没有残缺,仅仅是在小儿子的心脏处有着一个深深的小洞。然而,就是这一个小洞,却要了自己小儿子的性命。

坦亚德辛苦了十八年才把小儿子给养活的如此强壮,如今却被一个小洞给带走了自己的杰作。

坦亚德后退了两步,一屁股坐在了自己的羊皮地毯上,有很多财富的坦亚德的帐篷装饰的非常华丽,整个帐篷里都铺满了柔软的羊羔皮和毛做成的地毯。

坦亚德用双手捂住了自己黑色不是那么严重的脸,呼吸变得很重。过了不知道多说时间,才平静了下来。重新看着自己仅剩的一个儿子,开口说道:“安达斯死的地方,周围有没有部落”

“有,”因八达斩钉截铁的说道。

“那就让他们陪葬。”坦亚德恶狠狠的说道,然后从身边拿出一个锋利的小刀子,在自己的右脸颊上划了一个口子,任凭鲜血流淌,刺激着他的神经,滴入他的嘴唇。伸出紫色的大舌头,接住了自己的血液。咸咸的,血的味道,坦亚德已经很久没有尝试了。

而在雄鹰部落的另一边,却有一群张知水熟悉的人,赫然就是曾经的熟人霍刚,和他的车队。只是他么如今的处境瞧上去可是没有那么好。

自从当日和张知水分别后,霍刚带着自己的车队来到了雄鹰部落,兜售着自己的货物,顺便带来远方的信息。

然而,事情往往不会如人的计划那样顺心,在霍刚这里也一眼,往日温顺平和的草原人忽然变了一个模样,变化让霍刚猝不及防。

来到雄鹰部落的前几天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,直到霍刚有一天见到了雄鹰部的王。霍刚尊敬的和王打着招呼,王也对霍刚异常和善。

王请霍刚喝了美酒,吃了鲜嫩的三个月大的羊羔的后腿烤肉。然后王就提出了招揽,在王看来,霍刚从远方贩来货物,又从草原上贩走商品,其中肯定得到了不少的好处。

如果把这些好处都收到自己的手中,岂不是很不错,当然,王的吃相也不是那么难看,其中也少不了霍刚的好处。这不,还没有等到霍刚回去,就有一名美丽的蓝色眼珠,红色头发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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